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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首批居住证开始发放
公安派出所、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互联网均可申报,十个工作日内可取
  • 2012年10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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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16日讯(记者 王超) 本报10月9日C02版刊发《“十一”后居住证取代暂住证》,随着《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10月1日起正式在全省实施,暂住证将正式退出历史舞台,公安机关对流动人口发放居住证等将施行新的流动人口管理办法。16日,明月派出所民警将居住证发放到老家在德州的李先生手中。
  长期生活在东营的李先生是东营市首批领取到居住证的人之一。16日下午,看着刚刚拿到手的“居住证”,李先生心情不错,“从申请到拿到证件挺快的,没费什么功夫。”李先生说道,“十一”期间,自己的“暂住证”到期了,前往公安机关办理业务时,被告知“暂住证”已改为“居住证”。记者发现,新推出的山东省居住证,类似二代居民身份证,正面除印制二代身份证的所有信息外,还印有“现居住地址”,右下角有“二维码”标志,里面包含流动人口的个人信息。居住证反面是山东省地图和“山东省居住证”字样,以及签发机关和有效期限。
  民警告诉记者,外来流动人口可以直接到公安派出所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等级,也可以通过互联网直接登录“山东公安民生服务在线”的“居住信息申报和居住证申领模块”申报居住登记,十个工作日之内可取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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