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6日讯(记者 彭彦伟 通讯员 刘志全) 莒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小饭桌”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小饭桌”30家,下达整改意见书16份。 在前期摸底的基础上,该局专门召开了全县整治“小饭桌”工作会议,县城内30余家“小饭桌”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学习了《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并现场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明确了小饭桌登记公示等制度,并就“小饭桌”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 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深入各助学园,要求各“小饭桌”单位进一步完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做好台账记录,落实好餐具消毒及其消毒的记录,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并索取卫生检验合格证明。严禁加工制作冷荤凉菜、豆角、野生菌等容易导致食物中毒的食物。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还对就餐环境,防尘、防蝇、防鼠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查和指导。对部分存在卫生不整洁,不符合条件的“小饭桌”,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截至目前,莒县食药局共检查“小饭桌”30家,下达整改意见书16份,通过检查,加强了“小饭桌”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督促“小饭桌”合法规范经营,确保了广大学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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