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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
农机报废更新有补贴
根据机型最高可补贴一万八
  • 2012年10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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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10月16日讯(通讯员 徐莉 记者 马明) 16日,记者从枣庄市农机部门获悉,山东省农机局、财政厅和商务厅联合印发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方案,滕州市被选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县,获得中央财政资金150万元。
  据悉,这是继国家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之后,又一项重视和支持农机化事业发展的重大举措。滕州市将坚持“农民自愿、国家扶持、方便高效、促进更新”的原则,鼓励和引导农业机械及时报废更新和升级换代,加快节能、环保、安全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
  同时,滕州市将根据农机报废实施方案的要求,对达到报废年限的拖拉机、收割机,根据机型和类别分别给予500元至11000元、3000元至18000元的补贴。通过审核的机主可优先获得新购一台补贴拖拉机或联合收割机的资格,机主购机时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同时折抵购机款,机主按扣除两部分补贴后的价格支付购机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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