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威海10月17日讯(记者 许君丽) 如果因为各种原因今冬不想供暖,用户该如何报停?如果往年报停现在需要重开,需要办理哪些手续?近日,本报问暖热线接到不少关于供暖报停、重开问题的咨询。在此,记者提醒市民,为了冬季正常供暖,报停重开手续越早办越好。 17日,市民刘先生致电本报问暖热线说,他在环翠区建设西街附近租房住,由于冬季在威海住的时间并不是很长,为了省钱,他今冬不想供暖,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而和刘先生相反,市民王先生一家今年刚在高区翠竹园小区买了一套二手房,由于户主更改,他想知道交暖气费会不会受影响,原来的暖气收费卡是否好用。记者咨询威海热电集团了解到,刘先生今冬如不想供暖,可由房东携带身份证到客户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报停业务。而王先生须携带身份证、房产证、暖气收费卡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变更手续就可以了。 记者采访了解到,威海市各大企业对供暖报停重开的时间、手续有所差别。威海热电集团辖区用户,如果用户想要报停或重开,应在11月1日前携带房主身份证到客户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供暖时间根据天气情况确定,居民想报停或重开都是越早越好,一旦正式供暖后再报停就会产生供暖费用、滞纳金等费用。威海第二热电集团辖区用户,即博通热电、新力热电、合源热电辖区,用户办理报停手续需要在10月底前,携带收费卡或房产证到客户中心办理,办理重开手续需要在11月20日前,携带收费卡或房产证、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到客户中心办理。绿能热电辖区用户报停或重开时间是在11月20日前,市民办理时需要携带房产证、房主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 为更好地服务市民,架起市民与供热企业之间有效沟通的桥梁,本报已开通“问暖热线”,市民如有供暖问题,可拨打18906310289或0631—5201113,我们将把情况集中反馈给供热单位及主管部门,帮您及时解决供暖问题,让您过一个温暖的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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