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威海10月17日讯(记者 齐璐 通讯员 张晓艳) 日前,荣成市埠柳镇梁先生家中电视机无故起火,因破坏了着火现场,遭遇维权难的问题。在消协调解下,厂家免费提供一台新电视,并补偿现金1000元。 12日,梁先生发现电视机着火,在邻居的帮助下,大火被扑灭,但电视机已烧得面目全非,屋里的壁柜、顶棚、玻璃窗都受到不同程度地损毁。 事发后,梁先生电话联系经销商,经销商和厂家办事处人员来到梁先生家中查看,并把电视机带走,告知等厂家鉴定后再联系。 几天后,对方说经过鉴定,电视机起火不是因为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但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同意补偿一台新电视,但对电视机起火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不予赔偿。梁先生无法接受,于16日投诉至消协。 ,经消协调解,厂家免费为消费者提供一台新电视,并支付1000元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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