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10月17日讯(通讯员 秦华 记者 崔维成) 16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减轻市民教育费用负担,枣庄市物价局将从10月26日至12月20日对全市教育收费进行专项检查。 据介绍,此次检查范围是2011年秋季开学以来各级各类学校、地方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涉及教育的收费行为(具有连续性的重大乱收费行为可追溯到上一年度)。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对列入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不执行政府指导价、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等情况;公办幼儿园是否自立项目、提高标准乱收费;中小学校、幼儿园以捐资助学、赞助费、建校费等名义收取与入学入园挂钩费用;公办高中超“三限”招生择生并收费等12项违规收费行为。 据枣庄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针对此次专项检查,该局制定了相关实施方案,并对各区(市)价格主管部门提出了明确目标要求,责任到人,精心组织,集中力量做好专项检查工作。注重利用提醒告诫会、告诫函等形式大力宣传现行教育收费政策,特别是新近出台的政策,鼓励学校自觉纠正违规收费行为,退还多收费用;注重检查与调查相结合;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作用,畅通群众投诉渠道,认真处理群众举报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件要予以公开曝光。检查期间,枣庄市物价局还将专门组织检查组对区(市)检查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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