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8日讯(记者 尉伟 实习生 周博雯 通讯员 吕明) 10月16日傍晚,经五纬六附近一商店,一男子进门时只顾低头看手机,不慎撞在了玻璃门上,鼻子被撞破,男子因此与店主产生纠纷。 10月16日晚,槐荫巡警大队民警接到市民高先生报警求助。原来,高先生在经五纬六路附近开了一家小百货商店,刚才他正在店里,突然听到门口“砰”的一声,再看门口,只见一名男子手捂着头蹲了下去。高先生赶紧出门查看,发现男子撞在了玻璃门上,鼻子被撞破血流不止。 发现男子撞到店门受伤后,高先生立刻从店里拿出止血棉来给其鼻子止血,并把他扶到店里椅子上坐了下来。高先生表示,本来自己好心相助,没想到男子鼻子不再出血后,却向高先生提出赔偿,认为是在高先生的门上撞破的,高先生要承担责任。 无法接受对方的要求,在交涉无果的情况下,高先生只好报警求助,槐荫巡警大队民警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受伤男子告诉民警,当时他进门时正低头看手机,没注意到玻璃门。经现场勘查,民警发现玻璃门上有明显的提醒标志,男子撞到门上主要原因是自己没有注意。经过民警的调解,男子不再要求高先生赔偿,纠纷得以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