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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好朋友的钱不算偷”
好嘴硬的小贼,被抓后竟然还挺理直气壮
  • 2012年10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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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段耀东  □记者 孙淑玉 报道 sunshuyussy@126.com
  本报10月18日讯 “拿好朋友的钱就不算偷!”17日,犯罪嫌疑人曲某两次将贼手伸向好友,被抓后竟然还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理直气壮地和民警瞎扯起来。尽管曲某一再狡辩,但还是被刑拘。 
  17日,犯罪嫌疑人曲某因两次盗窃好友赵某的钱财被莱山警方抓获。    
  据查,曲某与赵某是多年的好朋友。赵某在莱山区开了家饭店,而曲某一直没找到稳定的工作,手头“比较紧”。
  今年5月初,赵某因饭店扩张紧缺人手,就请曲某在店里帮忙负责收钱,还给曲某开了高于其他服务员的工资。谁知,曲某干了不到两个月就嫌无聊,离开了赵某的饭店。    
  7月中旬开始,曲某称没钱花了,两次找到赵某借了1600元钱。当曲某一月之内第三次向赵某借钱时,赵某说什么也不借了,两人不欢而散。
  8月底,曲某又来到赵某的饭店,当时赵某出去采购不在店里。收银台前只有一名收银员在,该收银员知道曲某和赵某的关系好,就对曲某没存什么戒心。谁知,当收银员上了一趟厕所回来时却发现,曲某和柜台里的1400元钱都不见了。
  赵某猜测是曲某所为,就打电话给曲某。曲某开口就承认是他拿了,并称有钱后马上就还。赵某想了想,没追究曲某的法律责任。    
  没想到,赵某碍于朋友面子的退让,却助长了曲某的贪念。10月16日晚10点左右,饭店里就剩下收银员一人在忙活收拾包房。曲某用早已准备好的螺丝刀撬开了钱柜,将里面的1200元钱全部拿走。  
  这一次,赵某选择了报警。民警根据线索很快抓住了曲某,让民警哭笑不得的是,曲某承认拿了赵某的钱,但却狡辩称“拿好朋友的钱就不算偷!”
  尽管曲某一直胡搅蛮缠,但还是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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