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致的印花手提袋里,放着一个雕刻精美的红木包装盒。盒内铺着一层金黄色绸缎,里面分成几个区,分别装着月饼、洋酒、刀叉和酒具,整个礼盒标价8000多元……这描述的其实是一个月饼礼盒。 每逢各类佳节,市场上总会涌现一大批包装精美、价格昂贵的商品,本次中秋国庆长假也不例外,商品过度包装现象再次引起人们的注意。前不久,上海率先制定并提交市人大审议的《上海市商品包装物减量若干规定(草案)》,首次对销售过度包装商品的行为设立了惩罚性规则,最高罚款5万元。近日,《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民意中国网和搜狐网,对4306人进行的调查显示,97.5%的受访者认为当前我国商品过度包装现象严重,其中76.0%的人认为非常严重。84.0%的人赞成立法限制商品包装“豪华风”。 “购买过度包装的商品,通常只为了送礼,给自己用是不会买的。同样,逢年过节总会收到一堆包装靓丽但没有实用价值的礼品。”市民曹芳说,“如果礼品保质期长,就留着再送出去。” 调查中,11.3%的受访者表示会经常购买过度包装商品,53.0%的人会偶尔购买。说到购买原因,79.4%的人认为是“精致的包装送礼显得体面”,44.6%的人表示是“追求奢侈”。 “购买过度包装的商品,已经不是奢侈性消费,而是炫耀性消费。炫耀消费比奢侈消费还严重,奢侈消费最起码是有实际用途的,炫耀性消费则没有任何实用价值。”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说。 包装豪华的商品售价高,包装简单的售价低,商家为赚取更多利润,自然愿意用豪华包装来抬高价格,因此过度包装现象越来越普遍。一名民意中国网友说,现在商品包装一个赛一个豪华,普通包装的商品有时候很难找到,不得不买一些华而不实的东西,这让他很无奈。 曹芳说,过度包装的商品不仅会造成浪费,携带也不方便。她每年春节回家都会给母亲带一种保健品,“几瓶加起来也就一矿泉水瓶那么大,结果包装复杂得提都提不动。每次结了账,我就取出东西把包装盒扔掉。” 更让消费者不满的是,许多商品借精美包装以次充好。“有些商品,精包装还不如普通包装质量好。很多低劣商品就是靠过度包装提高了商品的原有价值,这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践踏。”天津市河西区市民孔德茂说。 “这损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刘俊海教授说,消费者普遍认为包装好的商品质量也好。生产商正是抓住这种心理赚取不阳光、不道德的钱财。 调查显示,79.6%的人认为商品价格远超其价值,损害消费者权益。
限制过度包装 要“软硬兼施” 对于这次上海率先立法限制商品过度包装,84.0%的受访者认为“很有必要,这种现象就该立法严惩”,12.4%的人认为“应该制止这种风气,但没必要上升到立法”,还有3.6%的人认为“存在就是合理,应该让市场自行调节”。 专家认为,《上海市商品包装物减量若干规定(草案)》目前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比如罚款额度太小,从严管销售环节入手会加大执法成本。“要在生产和销售的上游、下游,包括生产商、包装企业、销售者、消费者等各个经济环节进行规范。”刘俊海教授说。 刘俊海建议,政府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还要“软硬兼施”:一方面通过立法打击、限制商品过度包装;一方面通过少纳税、资金支持等经济措施鼓励商品减量包装。除此之外,社会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要使消费者意识到商品过度包装的危害性,使商品生产者提高自律意识。 魏大劲认为,现在从个人到企业的浪费都是十分惊人的,整治社会的不良风气才是解决过度包装的根本办法,才能保障法规的顺利制定和实施。 “要迅速总结上海市的立法经验,通过全国性立法进行推广。为了提高行政处罚的力度和公信力,必须通过全国性立法来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刘俊海教授说。 约束商品过度包装还有很多其他可行的办法。受访者给出的建议是:“严格规定包装成本所占售价比例”(73.4%),“对豪华包装的商品征收重税”(72.9%),“在商品上标示包装成本,提醒消费者”(63.2%),“实行包装回收和再利用”(35.9%),“注重垃圾环保处理”(32.8%)。 上海:城市垃圾有三分之一是包装垃圾 商品过度包装会给经济领域埋下潜在危害。首先,过度包装造成了环境危害,加大了垃圾处理成本;其次,加大了运输成本;第三,包装一旦成为竞争主战场,企业就不会那么重视商品质量。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调研表明,上海市城市垃圾中有三分之一属于包装垃圾,体积占全部固体废弃物的一半。 近年来生活类固体废弃物逐渐增多,也成了不可忽视的污染源之一。包装物污染不像空气、水污染那样,能够明显觉察到,就像“温水煮青蛙”,累积起来会酿成大问题。 据了解,早在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就规定了,国务院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制定相关标准防止过度包装造成环境污染。“受现实因素制约,我国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条例迟迟没有出台。”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董金狮在接受采访时说。 董金狮认为,首先面临的困难就是操作性不强。例如,规定过度包装是指除初始包装之外的所有包装成本总和超过商品销售价格的20%。“可是消费者在购买时难以精确计算商品的包装成本。”董金狮说。 “其二就是标准难以统一。”他说,有些商品比较特殊,例如字画,薄薄的一层纸,如果按统一标准来定,就难以保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再比如人参须根细长,为了其完整性,必须采用大包装,这又如何制定标准呢? 针对以上两大难题,董金狮建议,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应从问题比较严重的商品——化妆品和食品入手,出台一个相应的处罚条例,等到积累一些经验以后,再扩展到其他商品。 □相关链接 什么是过度包装 过度包装,用专家的话说就是:包装的耗材过多、分量过重、体积过大、成本过高、装潢过于华丽、说词过于溢美等。这种现象就被称为过度包装。 过度包装如何定量界定,商家和消费者持明显相反的态度。中消协就曾明确指出,凡包装体积明显超过商品本身的10%、包装费用明显超出商品价格的30%,就可判定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商业欺诈”。但商家却认为,某些商品如化妆品、酒等包装中体现了一种精神和文化的需求,不应过多地强调包装物的成本,如保健品、礼品等有特殊作用的商品,要满足馈赠的需求,显示高贵的气质,也不应过多强调包装的价值;还有的商家认为过度包装应主要从包装材料上考虑,只要包装材料环保卫生,形式和价值都不重要。 无论如何界定,过度包装广泛存在于我们的商品包装中,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其中以保健品、食品及化妆品尤为突出。由实木、金属制成的包装盒,内衬精美的绸缎,有的还“附赠”手表等物品,里三层、外三层,剥开层层叠叠的商品包装,最终的实物却小得可怜或者价值不高。社会舆论对中秋月饼过度包装的口诛笔伐犹言在耳,而春节的滋补保健品、名酒等又铺天盖地卷土重来,你方唱罢我登场,大有愈演愈烈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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