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四年未立案难要回代理费
司法局:避免代理费白花,签协议前要协商
  • 2012年10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本报10月18日热线消息(记者 李小凯)2008年12月份,家住潍城区的王学宝因房屋拆迁合同纠纷,委托律师事务所律师办理起诉并代理诉讼,但4年来纠纷一直未能立案,当初支付给律师事务所的2万余元代理费要返还也成了件麻烦的事。  4年前,王学宝老家潍城区军埠口大崖头村的一处房产遭遇旧村改造,因拆签合同纠纷问题,王学宝委托山东北辰永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办理起诉并代理诉讼,同时与律师事务所李晓婷律师签订委托协议并随后支付了2万元的代理费。当事人王学宝告诉记者,从委托李律师办理起诉之后,他多次和李律师前往法院申请立案,但由于种种原因四年来,案件一直未能予以立案。
  今年3月27日,王学宝找到委托律师李晓婷,看到案件立案无望提出退还代理费的要求。“律师说我主动提出放弃立案,则代理费不能退换”,因此王学宝继续答应配合律师继续申请立案,但直到今年10月份案件仍未立案成功。王学宝解释,案件4年未立案,基本上是没有希望了,由于自己年纪越来越大,这期间他也委托了家里的亲人帮忙配合律师事务所申请立案,但依然没有任何结果。
  10月17日下午,记者联系上4年前当事人王学宝的委托律师李晓婷,李律师解释,关于退还律师代理费的问题她曾多次提出与当事人王学宝进行协商,但一直没有达成一致。山东北辰永信律师事务所主任迟春江也告诉记者,王学宝确实于4年前委托事务所代理的合同纠纷案件并支付了2万元的代理费,但四年来案件一直由于种种原因未能立案,他已经督促所内李晓婷律师尽快与当事人协商,具体返还多少代理费由于没有协议中没有提及,相关规定也没有硬性规定该如何按比例返还,只能协商。
  针对如何解决支付代理费之后因未能立案无法退还代理费的问题,记者采访了潍坊市司法局律师科郭丙勇,郭丙勇称自己从业十几年来很少遇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之后未能成功立案的案件,王学宝案件属于因拆迁问题产生的合同纠纷,引起案件本身的特殊性可能在立案程序上比较困难,这也导致代理费应该如何分配成了纠纷的重点,而且正式的委托协议是只是一种格式协议,具体问题还应协商解决。为了避免出现纠纷,郭丙勇建议,在委托律师并签订协议之前双方应该提前协商好解决方案,律师代理费的多少取决于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的多少,一般律师会在扣除相应的服务费后将剩余的代理费予以返还。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