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8日讯(记者 张汝树 通讯员 孙玉杰) 近日,消费者马女士从淄川某商厦购买一款诺基亚手机,使用时发现手机草稿箱里有两条短信,分别为1月31号、2月8日存储,消费者认为手机曾用过,要求退货,请求工商部门查明原因协调处理。 淄城工商所接到投诉后立即电话联系消费者,请消费者马女士携带所购手机及购机发票到工商所核实情况,经核实,马女士所购手机发票、合格证齐全,手机草稿箱确实存在1月31日、2月8日两条信息。 经询问商厦柜组负责人及售后服务相关技术人员,均不能给出合理的解释。商厦相关负责人已把手机存在的问题通知供货商,供货商正在查找原因与厂家接洽中。目前,商厦已为消费者马女士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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