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娜 报道 lixiaomo2008@163.com 本报10月19日讯 烟台两市民花35万元买了光大银行的理财产品,结果一年过去一分收益都没拿到(本报10月18日C11版和19日C15版曾报道)。两市民称在购买理财产品时受到误导,而光大银行理财经理予以否认。19日,有不少市民拨打本报热线,称也曾有过相同经历,在高收益的宣传下购买了光大银行的理财产品,本金受到了损失。 因为有过相同的经历,几位拨打本报热线的市民,在看了本报的相关报道后特别有感触。其中一位市民说,当初看了光大银行的宣传资料,几个人凑了一笔钱买了该行的理财产品,最后亏损近10%。 这些市民都反映了这样一件事情,那就是在购买光大银行理财产品的时候没有得到足够的风险提示。“理财经理说收益肯定比存在银行的利息高,从没说过连本都保不住。”一位姓王的市民这样说。 记者发现,这几位市民大多对理财产品本身了解不多。 不少市民在购买理财产品的时候,认为理财产品是稳赚不赔的。这种错误认识跟银行对理财产品片面的介绍有关。在光大银行解放路支行的滚动屏幕上,不断的闪烁着理财产品的推荐:光大银行热销理财产品,1年期稳健1号,50万起,历史平均年化收益率6%、8%……屏幕上显示的理财产品没有任何关于风险的提示,有的只是极具吸引力的高收益率的介绍。 “银行在对理财产品做宣传的时候,只提收益尽量避免甚至不提风险,对消费者存在误导。”山东中亚顺正律师事务所律师付磊说,以个例的成功夸大成普遍现象,很容易让市民形成错误决定。 鲁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孙明认为,银行和市民之间存在信息的不对称,银行应该尽到风险提示的义务。银行只讲能赚多少,而忽略亏损的可能,是对消费者不负责任的表现。 如果您也曾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受到误导,在金融消费上遇到了窝心事,请拨打本报热线967066,或者通过本报新浪微博@今日烟台,让我们一起来扒一扒理财产品的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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