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10月21日讯(记者 王尚磊 通讯员 徐娟娟) 19日晚,在柳园北路一家单位门口,一名一岁多的婴儿被遗弃在路边。 19日晚6时59分,巡逻民警拨打120称,在柳园北路的市儿童福利院门口,有一名弃婴。接警后,急救车赶到现场,医生发现,这名婴儿患有智力障碍,没有外伤。 巡逻民警介绍,这名弃婴是被人遗弃在市福利院门口的电动门前,弃婴被褥子包裹着,门卫和路人发现后报警。 事情发生后,民警调取了福利院门口的监控录像。监控显示,19日晚6时30分,一名男子头部用衣服遮掩着,低着头,他的怀中抱着一名婴儿,快速跑到电动门的前面,把婴儿放在地上后,快速跑掉。男子在遗弃婴儿的时候,完全不顾附近经过的车辆和行人。 根据监控显示,遗弃婴儿的人是一名年轻男子,脚穿白色鞋子。目前,民警按照程序,把这名婴儿安置在市儿童福利院,警方正在调查此案。 民警表示,根据《刑法》规定,刑法条文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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