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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高校按男女划录取分数线
“差异化招生”并非性别歧视
  • 2012年10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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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多所高等院校按照性别划招生录取分数线,女生分数线明显高于男生,引起广泛关注。来自北京、江苏、广东的5位律师日前发表声明,宣布为在高考录取中因性别原因失去平等受教育机会的女考生,提供义务法律援助,协助考生进行反性别歧视诉讼。
  高考差异化招生方式,因为之前没有足够的信息公示与说明,所以引发舆论质疑,不少人称之为性别歧视。10月15日,教育部回应称:“基于国家利益的考虑,对部分特殊行业或者岗位的特殊专业人才培养,按照特定程序,少数学校的部分专业可适当调整男女招生比例。”
  所谓性别歧视,是指基于生理性别的差别对待。在社会实践中,性别歧视往往难以明确界定。如果从绝对平等的角度看,女性也应该有平等的权利从事高危或高劳动强度职业。但是从保护女性的角度看,一般情况下,还是应该尽量避免女性从事危险的工作。
  如今,男女平等观念在我国已经深入人心,在这种大环境下,很难想象有高等学校敢在招生中有意进行性别歧视。如果高等学校招生中存在性别歧视,教育主管部门和妇女权益保护部门一定会高度关注,认真调查,及时纠正。更何况在网络如此发达的今天,高招中的任何性别歧视,一定会让涉事高校遭到社会各界强烈声讨。因而从主观上讲,没有高校敢冒天下之大不韪。
  其实对于个别专业来说,适当调整男女生招生比例也是从未来就业的角度考虑的。比如大家反映强烈的小语种、国防生,认为这些专业“女高男低”是性别歧视,这其实是误解。就语言专业来说,女性在天赋上普遍比男性高些,男性要达到女性的语言水平,难度确实要大一些。因此,从平等的角度而言,女生的分数确实应该高于男生,这样才能招到男生。就国防生而言,众所周知,由于军队对国防生男多女少的特殊要求,女生竞争激烈,分数线自然会提高。
  就高校招生自主权而言,高校拥有在不违反男女平等这个大原则下的招生自主权,有权自主设置专业的男女招生比例,当然,这是需要经过教育部批准的。2006年,教育部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明确规定:“未经教育部批准,高等学校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而且,这项规定在历年的高校招生通知中被多次重申。因此,出现一些录取分数线“女高男低”的专业,是高校对专业特点和就业情况等进行过充分考虑的结果,也是经过教育部核实批准的。搞性别歧视对高校自身没有任何益处。
  由此可见,高考“差异化招生”并非性别歧视,而是从专业未来就业去向和专业调剂的角度考虑。
        (常学艺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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