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曹县10月21日讯(记者 景佳 通讯员 冉玉国) 曹县一名13岁少年在好友的哄骗下,多次偷拿家中钱,共同消费,双方父母为此发生争执诉至曹县人民法院,近日,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 家住曹县魏湾镇的明明(化名),现年13岁,与年长自己3岁的被告鹿某既是近邻,又是好友。三年来,出于贪吃贪玩的心理,明明在被告鹿某的诱导下,多次从父亲经营的小型超市内拿钱,共同消费。起初,每次拿取数额不大,明明父母虽有时发现钱数不对,但从未怀疑到年龄尚小的明明。 随着购买欲望的不断增强,两人从买零食到上网玩游戏,拿钱数额增大,次数增多,直至今年年初,被明明父母发现。又急又气的明明父母指点儿子,通过手机对鹿某进行录音。 在通话时,明明反复提醒鹿某,自己在其指使下,累计从家中拿10000余元交给他,企图使鹿某承认以上事实。但鹿某仅表示让自己的母亲先赔偿500元,并动员明明一起弃学打工,用打工挣的钱予以偿还,但未明确表示收到明明多少钱。 明明父母拿着这份录音,找到鹿某家人,要求赔偿无果,并发生激烈冲突,后又通过村委会、亲朋多次进行调解,均未能达成协议。后原告诉至法庭,请求判令被告鹿某偿还现金12000元。 据法官介绍,由于事件持续长达几年,证据单一,涉案数额不能确定,进行判决,难以化解根本矛盾。于是,法官多次组织双方父母进行调解,10月中旬,双方最终达成被告一次性偿付原告4000元的调解协议。至此,一场争执数月的纠纷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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