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讯(通讯员 孙北楠) 为进一步强化信息工作管理,杜绝在信息报送过程中出现瞒、漏、错报及信息报送不及时现象,提高统计质量,确保统计合格率达到100%,办事处特制订相关办法。 一是严格控制新婚漏管及漏档现象,新婚登记当月不上报或信息错报,每例罚10元,漏档每例罚20元,合法生育出生当月漏报和性别错报的各罚10元。二是在规定时间内,未落实安全节育措施的,未上环每例罚10元,未绝育每例罚20元。三是凡社区内形成事实婚姻并生育子女的,一例未上报罚50元。四是月报、季报、年报及各种报表在规定期限内未报,每延报1天罚10元,填写项目不完整,数据错误一处罚10元。五是凡婴儿出生证明与微机信息一项不符罚10元。六是一胎孕情超过3个月未上报的发现一例罚10元,二胎孕情漏报、迟报一例罚20元。七是经信息比对发现一处逻辑性错误罚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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