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1日讯(记者 徐艳 通讯员 宋年升) 驾驶证记分已达32分,并超期一年被注销,逯某竟然还敢开车。最终被日照港交警大队岚山港中队民警查获,被处以2000元的罚款和5天行政拘留的处罚。 10月14日下午,日照港交警大队岚山港中队民警在日照市岚山港疏港路口执勤时,对一辆号牌为鲁Q956**的重型半挂牵引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逯某出示的驾驶证超过有限期满1年,有无证驾驶嫌疑。 民警遂将驾驶员逯某带回。经核查,驾驶人逯某驾驶证有效期限为2005年10月5日至2011年10月5日,该证于2009年7月4日计分已达32分,驾驶证状态为注销,系无证驾驶。 10月19日,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日照港交警大队作出了对驾驶员逯某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目前,该驾驶人逯某已被送至日照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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