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1日讯(通讯员 赵军 记者 张凯) 目前,滨州市城乡居民适龄人员参保率达到99.77%,53.35万老年人全部享受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今年来,全市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山东省东部地区2300元标准,老年人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明显改善。 19日,在全市庆祝老人节暨老龄工作表彰大会上记者获悉,近年来滨州市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截至目前,全市城乡居民适龄人员参保率达到99.77%,53.35万老年人全部享受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全市已累计发放基础养老金6.2亿元;各县区全部建立起城乡低保制度,其中老年人所占比例达30%以上,特别是今年,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山东省东部地区2300元标准;五保供养水平大幅提高,全市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85.4%。 一系列的惠老敬老政策,为老年人安享晚年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条件:全市5000多名90-99岁老年人,享受到政府生活补贴,大部分县区补贴标准已由过去的每人每月30元提高至50元;百岁老人每人每月享受350元的长寿补贴;80岁以上及纳入低保的农村老年人全部免费参加新农合;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各类公园对老年人免费,社会窗口单位设置了老年人优先优惠标示牌。 截至目前,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超过57.65万人,占总人口的15.29%,且每年以超过3%的速度递增。高龄老人和失能老人大幅增加,80岁以上高龄老人达到7万人,城市失能和半失能老年人达到14%,农村已超过20%。老年人空巢化问题日益突出,全市老年空巢家庭已近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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