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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0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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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2日,在济南凯旋新城,85岁的孟东皋跟老伴在窗前翘首盼望着。他们已经空巢生活十三四年了。
本报记者 王媛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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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李大鹏 民政部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空巢家庭超过50%,部分城市达70%,其中近一成的老人单身。预计到“十二五”末,65岁以上的空巢老人将超过5100万。 烟台一位八十多岁的离休干部吃喝不愁,但独居感到异常孤寂,子女都在不同城市工作,偶尔有电话联系,老干部忍无可忍,不久前将子女起诉到法院。 代理这起案件的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王智光律师介绍说,因为无先例,到法院立案都成问题,好不容易到了审判程序,法官不便判决。最后,在王智光和办案法官的劝说下,一家人握手言和,子女们表示工作再忙也要常回家看看,老干部撤诉结案。 北京市密云县法院法官王雪说:“近年来,包含精神赡养诉求的案件明显上升,约2/3的老人反映子女忽视了他们的精神需求。” 儿女远离家门成为当前社会的常态,由于工作繁忙,看望老人意识淡薄,常常使老年人对子女回家看看成为奢望。在一些子女看来,自己在外打拼,能够供给父母足够的吃喝穿用,就是“孝顺”了,殊不知,父母要的就是他们“常回家看看”。 “精神赡养问题成了老龄化问题的新挑战。”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穆光宗表示,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经济上具备自我养老能力的老年人在逐步增多。不过,他们精神需求还不能得到满足,这正是大多数老年人出现心理问题的症结所在,如何给予老年人更多精神关怀,已经成为一个紧迫的社会问题。 据了解,《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于今年6月26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本次修订第一次将老年人“精神赡养”列入法律条文。草案新增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特别强调“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王智光认为,精神赡养入法,不仅是让老人享有一分权利,给子女一分法律义务,更是以法律推动亲情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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