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10月22日讯(记者 尹彤 通讯员 宋涛 褚春红)司法所建的规范不规范,济宁市进行动态监管。今年济宁市司法局2011年未达标的6个示范司法所摘了牌,又新命名了33个示范司法所,奖励了12个优秀示范司法所。 泗水县柘沟镇的柘沟大街旁边,一栋带有“中国司法”标识的二层小楼十分显眼,“2008年我们才建起了这个小楼。”柘沟镇司法所所长朱庆林介绍,普法办公室、调解室、安置帮教室等9个办公室覆盖了司法所工作的主要方面。现在的司法所,在化解矛盾、预防和减少犯罪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 “我在司法所工作了十五六年,现在的司法所变化太大了!”提起柘沟镇司法所的变迁,朱庆林有一肚子的话。“当年我来所里的时候,只有我一个工作人员,虽说是所长,其实就是‘光杆司令’。”朱庆林自我调侃说。 记者了解到,最初的司法所没有单独的办公楼,也没有专门的交通工具,一人、一桌、一椅,再加上几本稿纸,差不多就是全部家当。“连独立的办公室都没有,有群众来办事,只能借其他部门的办公室。”朱庆林说。 济宁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科副科长杨士英说,现在绝大部分司法所都具备独立的办公场所、一定数量的办公人员、基本的办公设备。“硬条件可是软环境的基础。” “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并不是一项静止的工作,需要动态管理。”杨士英表示。按照“退步摘牌”和“新增挂牌”的要求,今年年初司法局2011年未达标的6个示范司法所摘了牌,又新命名了33个示范司法所,奖励了12个优秀示范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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