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军良 姜辉 □记者 于飞 孙健 报道
本报10月19日讯 16日,无证驾车肇事,且事后逃逸的驾驶员张某到开发区交警大队投案。因为逃逸,张某被拘留的天数又加了5天。 9月8日17时49分,在206国道与大季家中心大街交叉路口处,张某无证驾车与孙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碰撞,导致孙某受伤。事后,张某弃车逃离了事故现场。 之后,张某在亲友的劝说下投案。16日,交警大队根据相关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张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对张某造成交通肇事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合并执行后,给予张某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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