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偷车的还没抓到,“买”车的已被判刑
3万多买赃车,“赔”了!
  • 2012年10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本报10月22日讯 (记者 张焜 通讯员 玉和)偷车贼还没抓到,但拆掉赃车的人却已因为判了刑。22日,记者从法院了解到,3万元买来的赃车,男子夏某还没拆完卖干净,就被车主找到。他也因此赔钱又被罚款。
  2012年7月的一天,市民冯先生将自己的一辆大货车停放在奎文区某村的村头后离开。2天后,准备开车离开的他突然发现车不见了。他急忙报了警,随后自己也在到处寻找。大约半个月后,冯先生发现自己的车停在了一个拆解厂内,马上报警。警方赶到后发现了已被拆解的被盗车辆,并找到了购买该车的男子夏某。
  2012年9月份,夏某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据夏某交代,7月初的一天,晚上8点多,有男子打电话给他说有一辆旧货车快要报废了,想卖掉。第二天,他看了车子后,以3.1万元的价格谈妥。随后找人去拖车送回了自己的拆解厂。他刚刚卖掉了车子轮胎等几个零件,就被警方找到了。
  22日,法院审判人员告诉记者,夏某被抓时,卖车给他的偷车人还没有被抓到。但是,民警根据其描述,也锁定了偷车人,并且随后也找到了拖车人。加上其他证据,已经形成了证据链,基本可以证明夏某是在明知货车是赃物的情况下,收购车辆,构成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记者了解到,鉴于夏某偿还了3万元给车主冯先生,取得对方谅解,夏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此外还要处以罚金。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