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洁 报道
本报10月23日讯 记者从威海市法制办了解到,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威海市政府对市级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以及不带许可审批性质的行政确认登记事项进行了第五轮集中清理审核。其中,取消市级行政审批事项36项,下放40项、改变管理方式45项。据了解,今后威海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现行审批事项进一步进行调整。 威海市法制办张科长介绍,根据相关法律及规定,威海市政府对市直各部门、单位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以及不带许可审批性质的行政确认登记事项进行了第五轮集中清理审核,确定有合法依据、现行有效的市政府所属部门行政许可事项11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59项,不带许可审批性质的行政确认登记事项13项。 与此同时,经过调整威海市取消行政审批事项36项,下放40项,改变48项。其中,取消市政府所属部门行政许可事项19项,取消市政府所属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7项,取消中央、省驻威单位行政许可事项10项。同时,下放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包括:下放市政府所属部门行政许可事项37项,下放市政府所属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3项。另外,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共计45项,包括:改变市政府所属部门管理方式的行政许可事项16项,改变市政府所属部门管理方式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9项,改变中央、省驻威单位管理方式的行政许可事项7项,改变中央、省驻威单位管理方式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3项。 张科长表示,此次行政审批清理规定实行后将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规范审批条件。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威海还将对现行审批事项进一步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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