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10月24日讯(记者 路帅) 近日,家住济宁阳光花园的马女士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家里的暖气管道发生破损,渗出的水泡烂了地板,墙皮也因此脱落。 24日中午,记者来到马女士的家中,客厅东北角的木地板因水浸泡已经翘起。墙壁还很潮湿,有明显的水痕,部分墙皮已经脱落,卧室一角也是如此。 “19日晚上9点多,突然发现沙发底下流出一摊水。”马女士说,怀疑是暖气管道漏水,第二天她找来了开发商和供热公司的工作人员。供热公司的工作人员检查发现,有个管道锁闭阀没有关闭。马女士告诉记者,暖气打压时并没有发现漏水,“去年我们楼也有业主反映家里的楼体暖气管道漏水,我们怀疑是房屋质量有问题。” “开发商过来查看后,让我们自己联系建筑商,但是建筑商说都交房三年了,已经过了保修期。”马女士对此很无奈。 《山东省供热管理办法》规定,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承担供热系统保修期内的维修、调试等保修责任,供热系统的保修期不得低于两个采暖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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