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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0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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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青年路小学,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有500多人,所占比例达八成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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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潍坊实施《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基础教育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了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接受基础教育的具体规定,指出公办中小学校不得拒收居住地在本校招生区域内的城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不得收取省定有关收费项目以外的费用,不得超省定标准收费。 2007年4月,潍坊实施《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上学提供保障,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100%。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要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正当权益,在评优、奖励、升学、困难学生救助等各方面与城市学生同等对待,不得收取省定有关收费项目以外的费用。 2008年秋开始,对于符合相关规定的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将统筹安排在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免除学杂费,不收借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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