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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区教练车将配发《道路运输证》
  • 2012年10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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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25日讯(记者 张婧婧 通讯员 韩兵 赵秀来) 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东营区交通运输局将于近期为辖区内驾校教练车配发《道路运输证》。
  在对驾校教练车进行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对符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相关规定,车辆技术等级达到国家规定的二级车以上标准,并装有车载培训计时装置、副后视镜、副制动器、灭火器等安全防护装置的教练车,配发《道路运输证》。配发工作完成后,东营区交通运输局将强化驾校教练车日常检查,对无《道路运输证》或不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的教练车,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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