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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入驻大学生创业园可享受租金及税费优惠
  • 2012年10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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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25日讯(记者 张凯 通讯员 王雪峰 韩旭) 初次创业者或企业,入驻滨州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按规定给予创业场地租金补贴。部分创业者还可优先获得相关税收减免政策。这是记者从全市大学生就业创业推进会上获悉的。
  根据《滨州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大学生创业园建设标准与认定办法》(试行),被认定为滨州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的,由所在地政府给予一次性建园(基地)补贴。入驻滨州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的初次创业者或企业(实体),按规定给予创业场地租金补贴。滨州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内的创业者或企业(实体),符合相关条件的优先落实相关税费的减免政策。符合条件的基地、创业园内企业(实体)和人员,可优先申请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优先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相应的贷款贴息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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