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8日讯(通讯员 张子正 记者 赵树行) 沾化人李某伙同周某、杨某,以其经营的配货调运中心为依托,采用暴力方式垄断当地白灰市场,谋取暴利,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近日,被告李某等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强迫交易罪,分别被判处一年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李某曾从事建筑用白灰的销售,但李某自认为正常销售受同行压价、市场竞争的影响利润较低,遂伙同周某、杨某合谋通过暴力方式垄断当地的白灰市场,获取暴利。2011年3月至5月间李某伙同周某、杨某,以其在经营的配货调运中心为依托,采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方式,不允许经营白灰的卖家与买主自由交易,进入白灰市场销售必须要经过李某等人把持的配货中心联系买主,交易完成后,李某等再向卖家抽取每吨白灰10元的“手续费”。对于一些不愿向李某妥协的卖家,李某等便采用暴力殴打、威胁的方式强迫屈服或威逼其离开该市场。最终李某等达到了垄断白灰市场的目的,在短短两个月的时间里,李某等强迫交易达55次,涉案金额为201785元,牟取暴利10246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周某、杨某无视国家法律,以暴力、威胁手段强卖商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强迫交易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分别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周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杨某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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