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0月29日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决定》,要求最大限度降低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批捕率、起诉率和监禁率,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 《决定》指出,要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贯穿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案始终。对于“最大限度地降低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批捕率、起诉率和监禁率”,这位负责人举例说,比如对于罪行较轻,具备有效监护条件或者社会帮教措施,没有社会危险性或者社会危险性较小的,一律不捕;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过失犯、未遂犯、被诱骗或者被教唆实施犯罪,确有悔罪表现的,可以依法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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