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9日讯(记者 杜洪雷) 严防易燃易爆、枪爆等危险物品上车进京,确保危险品“不流失、不炸响、不打响”。29日上午,济南市公安局对于十八大期间危险物品管理工作进行了严密部署。 10月29日上午,济南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危险物品从业单位十八大安保工作动员部署会。全市120余家涉枪、涉爆、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放射源等危险物品从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济南市公安局副局长韩磊明确强调要确保危险物品“不流失、不炸响、不打响”,全力维护我市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在此期间,停止烟花爆竹生产,杜绝爆炸事故发生。暂停爆破作业,严防涉爆案件和事故发生。十八大期间,除保障国家重点工程和大型企业生产建设特殊需要外,停止一切爆破作业活动。10月31日17时前,所有涉爆单位要将剩余的爆破器材统一集中到设施完善、措施严密、管理规范的民爆器材仓库存放,停止爆破作业。 加强客运渠道安全管控,严防易燃易爆、枪爆等危险物品上车进京。各级公安部门要派出专门警力,会同交通运输单位,在公交站点、长途客运站点和火车站的售票窗口、休息室、进出站口等旅客聚集的醒目部位张贴警示标志和警示口号,提醒广大旅客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枪爆等危险物品上车。 同时,积极指导、协助相关单位做好易燃易爆、枪爆等危险物品的安检、收缴工作,彻底消除通过客运渠道将危险物品携带入京的安全隐患。11月1日前,交警支队、公交分局要将每辆客运、公交、出租车辆的车牌号,驾驶员(乘务员)的姓名、手机号,行驶路线等情况逐一登记,分类编册上报至市局指挥部情报信息处留存备案,以便在紧急处置突发事件时,迅速核对相关信息,联系人员,查找车辆、落实情况。 其间,公安机关将会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犯罪,收缴违禁枪支和爆炸物品,同时将会加强对于危险物品从业单位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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