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廖雯颖 通讯员 陶然 孙少杰) 因一房两卖,购房合同被判无效,卖房人却迟迟不肯返还18万的购房定金和预付款。因拒不履行,历城区一名“老赖”工资每月被扣1200元,一扣就是近五年。 2003年,亓伟与夏林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夏林将其位于历城区的房屋出售给亓伟,房屋售价为32万元。协议签订当日,亓伟就付给夏林定金及预付款18万元。过后亓伟多次催促夏林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夏林都以各种理由推托,迟迟不给办理。原来夏林又把房子卖给了杜女士,并办理了过户手续。 2005年6月,亓伟向历城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夏林返还18万的购房定金和预付款。在法官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夏林同意于2005年9月1日前返还全部欠款及利息。 然而调解书生效后,夏林并未履行义务。执行法官找到夏林工作单位,依法扣留提取了夏林的工资每月1200元,同时给他留下生活费用。就这样夏林的工资一扣就是4年多。 近日,夏林在报纸上看到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老赖”将在各大媒体曝光,除了被扣工资还可能被拘留,于是主动与法院联系,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剩余的9万元转到了历城区法院的专用账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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