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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参合农民可享大病保险
涉及20类重大疾病,个人最高年补偿限额20万元
  • 2012年10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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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10月29日讯(记者 王尚磊 通讯员 王广代) 29日,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自明年1月1日起,聊城市参加新农合村民可以购买大病保险,涉及20类重大疾病。
  市卫生局医改办工作人员介绍,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先将严重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给家庭带来沉重负担,且疗效确切、费用易于控制的20类重大疾病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具体为: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
  按照要求,购买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为每人15元。大病保险的补偿,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按照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个人最高年补偿限额为20万元。
  据悉,此次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新农合参合居民,新生儿出生当年,随父母自动获取参合资格并享受新农合待遇,同时享受大病保险待遇,自第二年按规定缴纳参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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