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10月29日讯(记者 刘铭) 10月29日,聊城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了市政府相关情况的报告,并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将2012年度市本级政府债券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文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级土地收益收支使用情况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绿色通道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加强基层建设促进公正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书面印发了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度对部分政府组成部门进行工作评议的实施方案并推选被评议部门,书面印发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全市城乡低保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及关于全市“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书面印发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聊城市《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书面印发了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关于群众文化建设工作的调研报告,书面印发市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关于律师对台工作的调研报告,书面印发市政府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全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书办理情况的报告,以及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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