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9日讯(记者 彭彦伟 通讯员 许秀燕 王洪斌) 3人开一辆小货车,专门尾随货车,扒窃爬坡大货车上的货物,27日,莒县公安局将这个团伙打掉,还查获了一支猎枪,6发子弹。 10月25日晚,莒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在206国道夏庄高速路口,有一辆蓝色小货车在扒窃一大货车上的化肥时被人发现后,沿国道往北逃窜。 接报后,指挥中心立即指令206国道沿途各派出所及各巡逻单位进行围追堵截,但因犯罪分子狡猾多变,选择机耕小路逃窜,查控未果。 案发后,指挥中心民警依托社会化视频监控平台,对206国道、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多起扒车案件进行梳理,并调取了各案发时间段的沿途的监控录像,最终确定驾驶一辆牌照号为鲁QF3628(假牌)蓝色奥铃货车的三名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 10月27日19时30分,便衣队在莒县夏庄镇马坡村附近巡逻守候时,发现一可疑车辆与嫌疑车辆特征相符,便衣队边跟踪边向报指挥中心汇报。 指挥中心接报后,迅速调集沿206国道的夏庄、海右、刘官庄、城关、城西、城北派出所及巡警大队设卡布控。27日19时50分,当嫌疑车窜至刘官庄驻地时,被早已守候在此的堵截民警合力包围,慌不择路的嫌疑车在撞坏两辆警车后侧翻,车内3名犯罪嫌疑人被全部抓获。 抓捕现场,民警还从车内查获猎枪1支、子弹6发,以及刀具、钉子、石头等作案工具一宗。 经初步审查,犯罪嫌疑人沙某、沙某某、巩某均系郯城籍有前科人员,自2012年5月份以来,三人结成团伙,先后10余次在206国道莒县路段扒窃过路货车的货物,价值10余万元。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一般在晚上作案,趁大货车上坡减速时,犯罪嫌疑人的车辆与大货车同行,然后趁机跳到大货车上,将货物扔下来后装到自己车上。 “有时候他们还趁大货车停在路边休息时作案,或者跑到服务区作案。”莒县公安局一民警介绍,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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