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齐璐 报道 □通讯员 林京炜
本报10月29日讯 荣成王先生骑摩托车下班回家途中,摩托车着火导致他被烧伤住院两个多月。济南的生产厂家和本地经销商都表示对王先生的医药费不负任何责任。荣成消协对此多次调解无果,决定终止调解,支持王先生起诉。 今年7月5日,王先生骑摩托车下班,行至威石路虎山镇路段,他突然发现自己的腰部以下两侧、身后的衣服都着了火。他立即停车扑火,但为时已晚,不仅全身衣服着火,摩托车也烧了起来。 消防队员赶到现场灭火并勘查,8月18日,出具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此次火灾由车辆自燃引起。王先生烧伤严重,住院治疗花了8万多元,王先生的儿子于7月7日向荣成消协投诉,要求摩托车生产厂家和经销商赔偿。 荣成消协与济南的生产厂家交涉,厂家负责人表示不认同消防部门的鉴定结果,最多只承担一半医疗费用,经销商也表示没有能力先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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