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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重拳整治冬季大气污染
燃煤含硫超标三次罚五万
  • 2012年10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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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李泳君) 为规范了冬季控制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市中区采取多项措施控制辖区内的大气污染,严格落实控制燃煤含硫量。对于燃用煤超标的单位,连续三次含硫量超编将直接处罚5万元。
  据了解,近日市中环保部门连续增加煤样抽检频次,每月对全区的燃煤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并指派专人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制定了燃煤采样计划。对超标的煤炭,对于燃用煤炭含硫量0.7%至1.0%的单位,第一次超标按照双体系处罚范围的低限处罚,连续第二次超标按照高限处罚,连续三次以上直接处罚50000元;对于燃用煤炭含硫量1.0%至2.0%的单位,按照双体系处罚范围高限处罚,年内二次以上直接处罚50000元;对于燃用煤炭含硫量大于2.0%的单位,第一次超标30吨以下罚款5000元;30吨至100吨罚款10000元;100吨至300吨罚款20000元;300吨以上罚款50000元。
  另外,为了更好的整治冬季大气污染,环保部门将加强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工作。对排气超标车辆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经维修治理复检达标后方可上路行驶。每月由环保、交警、交通部门联合开展机动车排气路检工作,重点查处在道路上行驶的无排气合格证和冒黑烟等高排放车辆,严厉打击机动车排气污染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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