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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食品安全请村民协助自治
  • 2012年10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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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10月30日讯(记者 董梦婕 通讯员 朱殿立) 为保障农村食品安全,从源头上改善农村食品消费环境,今年6月初,东明县工商局积极协调菜园集镇政府全面推行食品安全村民自治。截至目前共有5个制假售假窝点被捣毁,菜园集镇农村食品案件发生率下降了25%。
  在推行过程中,东明县工商局出台了《东明县工商局关于在菜园集镇试点推行农村食品安全村民自治制度实施方案》,依托村两委,帮助菜园集镇每个村成立了食品安全村民自治委员会,制定了《食品安全村民自治章程》,作为食品安全村民自治的基本纲领。同时,村民自治委员会与全村食品经营户签订了责任书、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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