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丈夫”被撞身亡 “妻子”索赔遇阻
原来他们同居十多年一直未领结婚证,事实婚姻未获法院认可
  • 2012年10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本报记者 廖雯颖 百姓记者 刘爱国 尹志勇 陈宜森 
 丈夫意外遭遇车祸死亡,妻子打官司索赔20余万,却因没有登记结婚无法获赔,近日不得不撤诉,该案对那些忽略了领证的事实夫妻无疑是个警示。
  家住济南商河县的李明(化名)与赵雪(化名)于2000年经媒人介绍认识,半年后按照农村习俗举行了婚礼,因法律意识淡薄,两人一直没有去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赵雪婚前患有精神疾病,虽然现在已经治愈,仍有复发隐患,两人一直没有生育。
  2012年7月,李明吃过晚饭骑电动车到亲戚家串门,路上与一辆逆行货车相撞。李明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查货车司机王某为无照醉酒驾驶,货车也没有牌照,商河县交警队认定王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李明死亡后,面对破碎的家庭、贫困的家境,还有年迈的婆婆,赵雪的精神疾病再次复发,后经治疗才恢复正常。因王某只赔偿了25000元,赵雪一纸诉状将王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等共计20万余元。
  法庭上,王某的委托代理人称,李明与赵雪没有登记结婚,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赵雪无权起诉。赵雪则认为,自己与李明经媒人介绍,按照农村风俗结婚,是事实婚姻。
  法院经审理查明赵雪与李明并未办理结婚登记,对于李明的死亡没有主张赔偿的权利。休庭后,法官向赵雪及家人详细讲解了现在法律已经不认可事实婚姻。考虑到赵雪的情况,法官并未当庭宣判,而是做王某的工作,希望给予赵雪一定经济帮助,但王某坚决不同意。面临败诉,在法官劝说下,赵雪无奈撤回了起诉。
  法官提醒广大读者,农村青年男女在外打工的较多,婚前同居情况大量出现,因未满法定婚龄,按照农村风俗举行仪式而不办理结婚登记的现象较为常见。但自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不再按照事实婚姻关系处理。结婚不登记,只能按同居关系处理,一方一旦遭受人身损害死亡,另一方便面临无法获赔的尴尬境地。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