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30日讯(记者 张永斌 通讯员 王增仕) 五莲县坚持“预防先行、调解为主、裁决为辅”的原则,积极主动地化解劳动人事纠纷。今年以来,五莲县共开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91件,调解结案61件,占结案案件总数的67%,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102万元。 该县逐步建立完善企事单位调解、乡镇街道调解、行业调解等多渠道的争议调解体系。全县规模以上企业有120家成立了基层调解组织,机关事业单位有15家成立了调解组织。 该县从规范劳资双方行为入手,指导、帮助21家用人单位完善了规章制度,审查备案集体劳动合同166份,鉴证劳动合同1236份,预防、减少劳动人事争议发生。 对于开庭审理的案件,实施公开审理制度,实行仲裁规则、开庭过程、仲裁 “三公开”制度,增强案件处理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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