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海南离岛旅客每人每次免税购物限额由5000元提至8000元,适用对象年龄也调低到16岁,免税商品品种扩大至21种,免税条件明显放宽。 按照此次发布的离岛免税政策,单价8000元以内(含8000元)的免税商品,每人每次累计购买金额不得超过8000元。免税限额中如有剩余或未使用,旅客可在购买1件单价8000元以上商品时调剂使用,相应扣减应缴进境物品进口税的税基,即旅客在以“商品零售价格-剩余免税限额”计价缴纳进境物品进口税的条件下,每人每次还可以购买1件单价8000元以上的商品。 另外,免税商品中增加了美容及保健器材、餐具及厨房用品、玩具(含童车)等3类。至此,免税商品品种扩大至21种。原有的免税商品限购数量也有提高,如化妆品和糖果由5件提至8件,香水和首饰由2件提至5件。政策适用对象的年龄条件由年满18周岁调整为年满16周岁。 (辛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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