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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区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遗属补助 |
| 从每人每月280元调整为360元,孤寡一人者再提高10% | |
- 2012年11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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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聊城10月31日讯(记者 杨淑君) 记者10月31日获悉,为保障企业离退休人员遗属的基本生活,开发区对企业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进行调整。 据悉,此次调整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从每人每月28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60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职工的遗属补助标准,在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遗属为孤寡一人者,在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10%;兼有上述两种情况的,在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30%。 调整待遇自7月1日起计算。目前,开发区已制定了工作方案,加紧核实审批,确保提高和补发的待遇及时发放到个人存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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