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李孟霏 报道 □通讯员 马丽娜
本报10月31日讯 近日,高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五千元,2011年12月至2012年3月,没见过一次面,仅凭一张假帅哥照片,李某通过网聊诈骗女孩王某一万余元。 2011年10月,李某通过网聊认识了女孩王某。考虑到自己的长相并无优势,李某把张某的照片发给王某,再加上花言巧语,王某竟被他吸引住了。 网聊两个多月后,李某开口向王某要钱,理由是自己在外地开车没钱交过路费,希望王某救急。王某信了,给他汇了3000元。网聊四个月,王某从未见到过李某,但李某能以各种理由,五次骗得王某一万余元。今年5月,被盗用照片的张某找到王某,戳穿了李某的把戏。 王某才恍然大悟,将李某告上法院.法官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令人心酸的是,当法官通知李某的父亲时,这位年近七旬的老农民坚持偿还全部赃款,而这些钱是他在工地上辛苦打工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