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经济适用房是由政府监督下修建的,以低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保障性住房。很显然,经适房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既然如此,申请者必须属于低收入群体。 可是,国家的保障性住房却成为了一部分人眼中的“唐僧肉”。他们靠虚报家庭收入、隐匿个人房产等靠不正当手段,想浑水摸鱼,骗取经济适用房,烟台某银行的这名工作人员就是其中之一。 对于骗购国家保障性住房的恶劣行为,我们必须制定出切实一套有效的惩戒机制,设一道不敢触及的高压线,使那些蠢蠢欲动的不法分子心有所惧,不敢擅自妄为。诚然,我们不能苛求这套惩戒机制能把所有的追责手段涵盖进去,但是如何运用法律,预防和打击骗取保障房,确实值得我们深思。(黄齐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