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日讯(记者 牟张涛 通讯员 陈晓芳) 自2012年8月份以来,王某等三人交叉结伙,以独行女性为侵害对象,驾驶摩托车、面包车流窜于庆云、乐陵、阳信等地,抢夺、抢劫作案20余起,涉案价值2万余元。 10月4日,庆云县公安局在东辛店镇西韩村抓获一名飞车抢夺犯罪嫌疑人王某,当场缴获作案用摩托车1辆。根据作案特点对另两名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因两人长年在外、居无定所,多次抓捕未果。庆云县公安局将两名涉案在逃人员列为重点缉捕对象。通过对在逃人员的活动区域、可能落脚点及主要社会关系进行调查,于10月25日获取重要线索,在天津津南区八里台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10月30日8时许,团伙另一名成员张某主动到刑警大队投案自首。 经审讯查明,该团伙自2012年8月份纠集以来,交叉结伙、有分有合,以独行女性为主要侵害对象,驾驶摩托车、面包车流窜于庆云、乐陵、阳信等地,抢夺、抢劫作案20余起,涉案价值2万余元。 现三名团伙成员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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