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兑现“禁烟令”还须执法给力
  • 2012年11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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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李晓闻
  青岛市首部关于控烟的法规将于明年出台,相关部门已经提交《青岛市控制吸烟条例》修改稿,争取明年提交青岛市人大进行审议、立法,如果审议通过,也将成为山东省首部控烟法规(本报11月1日C03版曾报道)。
  卫生部实施“禁烟令”已经一年多了,由于缺乏必要的惩罚机制,这一禁令几成空文。就青岛而言,禁烟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自十多年前就有,效果同样不怎么明显,因违规吸烟而受到处罚的市民更是几乎没有。禁烟的公共场所范围要扩大,监管、执法单位要明确,这些都是新“禁烟令”值得关注的亮点,不过要保证禁烟效果,关键还是要落实到执法和监管上。
  众所周知,对很多烟民来说,仅靠个人意志来戒烟成功率并不高。在很大程度上,如果执法不严,处罚力度不够,“禁烟令”就形同虚设。以学校为例,不管监管责任落到卫生部门还是教育部门,如果这些部门的监管只是走过场式的检查和口头上的责令,禁烟难免会再度成为空谈。
  如此看来,控烟不光要有“禁令”,还要有具体的处罚措施。在明确了新的监管部门之后,还要从立法和执法层面上规定具体而严厉的惩罚措施,增强可操作性,莫让新的“禁烟令”再成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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