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1月2日讯(记者 徐洁) 11月2日,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我省将在全省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根据我省有关政策,认定为普惠性幼儿园的民办园可享受一定的办园优惠。 省教育厅等部门发布的《关于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的通知》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面向大众,办园规范,收费合理,财务公开,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民办幼儿园。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还需主要面向中低收入家庭服务,并按照当地教育部门划定的服务范围招收适龄儿童入园,班额符合规定;在收费方面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并按规定进行收费公示;且无“小学化”现象,无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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