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林媛媛 实习生 李帅) 位于山大路南头的齐源大厦是一座高达20层的写字楼,近日,因为多数业主拒交公摊电费,物业将大厦4部电梯停了3部。 11月2日上午,记者在齐源大厦一楼电梯间看到,并排的4部电梯只有最里面的一部开着,其它电梯全部关闭。电梯间里三三两两等电梯的员工不少都在抱怨麻烦。“这算什么,早上上班的时候才热闹呢,就一趟电梯都挤不上去。”在6楼上班的李先生告诉记者,仅剩的一部电梯8楼之下都不开,他上班只能先乘电梯到9楼然后再走楼梯下来。 “停电梯实在是出于无奈。”负责齐源大厦物业服务的山东中建物业的唐先生告诉记者,因为大厦业主拒交公摊电费,公司至今已经为大厦垫付了27万余元的电费,实在是垫不起了。“我不能眼睁睁看着大厦停电,可是业主要是再不交费,我们就真没办法了。” “至于很多业主提出公摊电费甚至比自用电还多,如果业主办公面积大,办公人员少,确实可能存在这样的情况。”唐先生表示,下一步他打算将所有公用设施的功率、运行时间都列出来,算出账,送到每个业主手中,让业主可以自己算个明白账。“我们还是希望业主能尽快将拖欠的费用补齐。” “公摊电费太高了,而且不清不楚,是笔糊涂账。”业主徐女士告诉记者,她的公司小人也少,每个月用电在100度左右,可是每个月的公摊电费能达到150度,这实在让她难以接受。“为此,我曾经4次去找过物业公司,希望他们给予解释,电话更是打了无数,但是物业公司一直没能给出一个满意的答复。” 对此,山东舜启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宪强分析说,业主在购买房屋及交物业费之后就享有使用电梯的权利,物业公司停用电梯的做法不妥。但业主拖欠巨额公摊电费的做法也不合理。“建议业主成立一个临时的代表小组跟物业进行协商,把公摊电费明朗化,解决这一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孟宪强说,不管物业或者业主都可以考虑采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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