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4日讯(记者 丛书莹 通讯员 刘文平 付森)4日,记者从奎文区人社局了解到,奎文提高了企业职工遗属困难补助标准,由原来的每月320元提高到每月460元。 奎文区人社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为切实保障企业职工遗属的正常生活,潍坊市奎文区根据经济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不断提高的实际,对企业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每月320元提高到每月460元。 此外,一些特殊的遗属还将再提高补助钱数,例如对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职工的遗属,在此次调整基础上再提高20%;职工遗属为孤寡一人者,再提高10%;兼有以上两项情况的,在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30%。据统计,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职工的遗属有8人,将享受此次调整基础上再提高20%的补助。 据了解,此次补助标准调整后,会从2012年7月1日起补发差额款。据了解,通过计算,截至10月底,奎文区会为132名企业职工遗属补发困难补助74816元,目前,补助正在发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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