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没相关资质,凭啥揽客出境游
违规从事港澳游业务,潍坊一旅行社被查处
  • 2012年11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本报11月4日讯(记者 孙翔 通讯员 王亮)4日,记者从市旅游局获悉,潍坊市旅游监察支队于近日对一家旅行社违规从事港澳游相关业务的行为进行了依法查处。经查,该旅行社并不具备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资质。
  潍坊市旅游监察支队工作人员介绍,近日,旅游监察支队接到举报后,对潍坊国泰旅行社违规从事港澳游相关业务行为进行了查处。经调查,潍坊国泰旅行社在不具备经营出境旅游业务资质,也未与具备出境游资质旅行社签订委托招徕协议并依法备案的情况下,从事港澳游宣传、招徕业务,潍坊市旅游局依法对国泰旅行社进行了立案查处,并向济南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通告了两家济南旅行社与潍坊国泰旅行社的具体违规行为,并建议济南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对相关旅行社进行整改。
  国家旅游局《关于试行旅行社委托代理招徕旅游者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旅行社代理招徕出境业务、旅游合同主要内容、印章及发票使用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使用代理社合同、印章的,必须使用按照《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委托招徕专用)》制定的合同,目的就是严格界定代理社与委托社之间的法律责任,为游客提供清晰明确的权益救济渠道。如果旅行社违规开展出境游业务,一旦出现问题,游客的维权将存在障碍。
  潍坊市旅游监察支队提醒广大游客,出境旅游涉及各方责任相对复杂,选择旅行社时一定要注意旅行社资质是否规范,明确旅行社是否具有委托代理资格,是否使用符合规范要求的出境旅游合同,否则发生旅游事故以及重大质量纠纷时,将难以确定代理社与委托社之间的法律责任,对维权形成障碍。
  潍坊市旅游监察支队鼓励各旅行社通过委托代理招徕与潍坊市以及外地具有出境游资质的国际社建立业务合作,拓宽业务领域,促进潍坊市旅行社批发零售业务分工体系的形成,为潍坊游客出境旅游提供更加丰富的产品和便捷的渠道。同时,工作人员还提醒各旅行社,严格按国家旅游局《关于试行旅行社委托代理招徕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明确委托代理事项的内容、形式、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规范使用合同、印章及发票,提高责任意识,共同维护好旅游市场秩序。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