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11月4日讯(记者 白雪) 记者从泰山区教育局了解到,泰山区中小学“全员育人导师制”开始实施,班主任聘任班级任课教师为导师,根据学生的个性成长需求分配,每个老师大约管理10个左右学生。学生不再只归班主任管理。 泰山区教育局工作人员介绍,泰山区中小学开始实施“全员育人导师制”。“班主任对本班学生的学习情况、思想品质、行为习惯等方面比较了解,全面调查摸底后,聘任班级任课教师为导师。根据学生差异情况按照‘组内异质、组间同质’的原则,确定相对平行的导学组。每位导师带少量学生,根据学生个性成长需求进行思想引导、学业辅导、心理疏导和生活指导,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泰山区一位中学老师说,学校组织导师和受导学生签定导育协议,确立指导关系并明确双方应承担的职责。现在学校开始给导师分配学生,每个导师管理10个左右的学生。“班主任管理一个班50多个学生,需要照顾到方方面面,有时怕顾及不到每个学生。实行‘导师制’,老师对孩子的指导会更及时。” 省庄一中一名学生说,有了导师觉得很新鲜,很多学生认为受到关注会增多,所以要更加注意自己的言行、努力学习。” 泰山区教育局工作人员介绍,实行“全员育人导师制”,是为了纠正长期以来“教书”与“育人”脱离的现象,让二者有机结合。导师要和班主任、学科教师、学生家长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开展工作。为督促导师更好地管理学生,建立导师考核和奖励机制,把导师工作纳入教职工年度考核,制订《全员育人导师制工作考核细则》,并交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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